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消费者厅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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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空调(限于综合额定电机功耗3千瓦及以下的空调,如果机组装有电加热装置,则为综合额定电机功耗5千瓦及以下的空调,但不包括点式冷却器和使用热电元件的空调);通风机(仅限于具有螺旋桨形叶片的通风机)
ICS:[{"uid":"91.140.30"}] HS:[{"uid":"8415"}] |
5. |
通报标题:电器和装置质量标签条例的部分修订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电器和装置质量标签条例的拟议部分修订包括以下变更:(1)变更空调分类名称的标签类别。(2)应使用JIS B 8615-1:2013(无管道空调和热泵-性能测试和额定值)和JIS C 9612:2013(室内空调)来测量制冷和制热能力以及制冷和制热功耗。(3)将通风机的气流标签从“立方米/分钟单位”改为“立方米/小时单位”。 |
7. | 目的和理由:为消费者提供更准确的质量信息供其选择。 |
8. | 相关文件: 电器和装置质量标签条例(2017年3月30日第6号消费者厅公告)https://www.caa.go.jp/policies/policy/representation/household_goods/law/law_06/ |
9. |
拟批准日期:
该修订版在通过后将在《政府公报》“KANPO”上公布。 拟生效日期: 待定 该修订版在通过后将在《政府公报》“KANPO”上公布。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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