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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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草药活性药物成分
ICS:[{"uid":"67.100"}] HS:[{"uid":"19"}] |
5. |
通报标题:2009年9月24日的第63号决议草案-草药活性药物成分(API)页数:5页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决议旨在确定草药活性药物成分(API)良好生产规范(GMP)。决议包括草药活性药物成分(API)生产过程中的良好生产规范。不应孤立地看待本技术法规,而应视为对2005年9月13日决议RDC 249规定的半成品和活性药物成分良好生产规范(GMP)原则的补充。 根据2005年9月13日决议RDC 249附录I第1.7项,本决议适用于所有草药活性药物成分(API)生产商,不包括鲜草药和用于分离纯物质的草药。 本决议不考虑植物原料与动物、需物、化学及其它原料的混合物。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评议期结束后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10/2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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