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和卫生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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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环境部和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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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页数:6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当在环境中释放一定数量或浓度的化学物质时,可以确定化学物质对环境和/或人类健康具有影响。按照根据(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CEPA 1999)第64项规定的标准,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对人类和环境暴露影响的科学评定已经确定了这些物质是有毒的。 依照CEPA 1999的第90(1)分项制定的,将有毒物质增加到《1999年的加拿大环境保护法案》目录1中的命令提案(下称命令提案)的目的是,将三丁基锡和四丁基锡两个物质的子种类增加到CEPAR 目录1中。该增加将使加拿大环境部和卫生部能够根据CEPA 1999,制定管理由这些物质造成的环境危险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规章的和非规章的方法)。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至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本措施批准的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12/0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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