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染发产品
ICS:[{"uid":"71.100.70"}] HS:[{"uid":"3305"}] |
5. |
通报标题:委员会指令草案,为了适应技术进步,修订关于化妆品的指令76/768/EEC的附件III页数:5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根据指令76/768/EEC附件III的第2部分规定的限制和条件,目前有29种具有氧化特性的染发物质暂时允许在化妆品中使用,直到2009年12月31日为止。消费品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对于由欧盟关于染发剂安全评估策略所要求的科学数据,关于由具有氧化特性的染发物质形成的反应产物进行了评估。2009年1月,消费品安全科学委员会在其判断中作出结论,由于行业提交的数据不完全,因此其不能够最终评估具有氧化特性的染发剂反应产物的风险。化妆品行业最近通过声明其拟议不迟于2009年9月提供缺少的数据对该判断做出了响应。所以,以其反应产物风险评估为基础,并且在各成员国的法律中执行的,列入附件III的第2部分29种具有氧化特性的染发物质决定性的法规在2009年12月31日的暂定最终期限之前将不实施。因此,根据附件III第2部分规定的目前的限制和条件,其暂时的使用应当延长。对于附件III第2部分中参考号26和29中列出的两种不具有氧化特性的染发物质2-硝基本4’-羟基二苯胺和2-羟乙氨基本5-硝基茴香醚,消费品安全科学委员会给予了关于其安全的最终判断。消费品安全科学委员会建议在成品化妆品中2-硝基本4’-羟基二苯胺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0%,2-羟乙氨基本5-硝基茴香醚为0,2%。 考虑到上述各点,欧盟委员会计划: •根据附件III的第2部分规定的目前的限制和条件,延长29种具有氧化特性的染发物质的暂时使用,直到2010年12月31日为止。 •控制附件III第1部分中的物质2-硝基本4’-羟基二苯胺和2-羟乙氨基本5-硝基茴香醚,允许其以新的最高允许浓度在染发剂中使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在欧盟官方公报上批准和公布:2009/12 拟生效日期: 生效: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二十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