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越南 |
2. | 负责机构:交通运输部 80 Tran Hung DaoHoan KiemHa No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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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动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能源标签
ICS:[{"uid":"43.120"},{"uid":"43.140"}]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电动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能源标签通告草案页数:47页 使用语言:越南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电动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能源标签通告草案。本通告草案为用新独立部件或进口未使用部件制造和组装的电动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车辆)提供能源标签指南。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欺骗性行为预防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
8. | 相关文件: -2017年2月10日第12/2017/NĐ-CP号法令规定了交通部的职能、任务、权力和组织结构;-2017年3月29日第21/2011/NĐ-CP号法令,详细说明并实施了《能源经济高效使用法》;-2017年3月9日第04/2017/QĐ-TTG号总理决定,关于规定需贴能源标签的车辆和设备清单以及最低能效应用和实施路线图。 |
9. |
拟批准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拟生效日期: 自批准之日起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内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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