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 (506)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婴儿学步车
ICS:[{"uid":"97.190"}] HS:[{"uid":"9401.80"}] |
5. |
通报标题:婴儿学步车安全标准;法规制定公告页数:1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消费品安全改善法2008 (CPSIA)第104(b)条要求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颁布关于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品安全标准。如果CPSC包括能够进一步减少产品相关受伤危险的严格要求,这些标准与适用自愿标准“大体相同”,或比自愿标准更加严格。CPSC提出婴儿学步车安全标准以回应消费品安全改善法CPSIA第104(b)条的指示。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11/1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