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委员会(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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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酸奶饮料
ICS:[{"uid":"67.100"}] HS:[{"uid":"0403"}] |
5. |
通报标题:酸奶饮料页数:9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酸奶饮料”的条款5.1和6(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如下: 1.该产品应当包装在由安全、卫生和无毒的材料制成的适当容器中。 2.容器应当是清洁、从未使用过,并且不会影响产品的性质的。 3.产品应当包装在防污染的安全容器中。 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 - 所使用的牛奶的类型,诸如奶粉、鲜奶,…等 – 奶牛、水牛,…等。 - 脂肪百分比。 - 非脂固体乳原料百分比。 - 添加的盐的百分比。 -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 保存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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