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委员会(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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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酸奶
ICS:[{"uid":"67.100"}] HS:[{"uid":"0403"}] |
5. |
通报标题:酸奶(9页,阿拉伯语;7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 992)“酸奶”的条款7和9(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如下: 1. 产品的容器应当由卫生、无毒和无害的材料制成。容器应当是防水、清洁,并且不会造成产品特性的改变。 2. 该产品应当以防止所有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装。 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 -所使用的牛奶的类型(鲜奶、奶粉)。 -脂肪百分比和依照脂肪百分比酸奶的类型(酸奶、部分脱脂酸奶、脱脂酸奶)。 -总的非脂乳固体百分比。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年、月、日)。 -在添加天然糖的情况下,应当显示“加糖酸奶”的说明。 -在发酵后加热处理的情况下,应当在标签上显示“发酵后加热处理酸奶”的说明。 -在标签上应当显示食品添加剂。 -营养信息(以卡路里表示的能量,蛋白质、脂肪、总糖、钙、钠,以及添加的维生素的百分比)。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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