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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
G/TBT/N/PHL/109
2009-08-07
技术性贸易壁垒
通  报
1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菲律宾
2. 负责机构:农业部农业渔业产品标准局
3.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椰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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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报标题:

关于椰糠分级和分类的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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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内容简述:本通报规定了要求,并且建立了椰糠(一种从椰子壳纤维提取的产品)分级和分类的制度。本通报覆盖了打算用作不同等级的栽培介质和园艺/农业用途制成品的椰糠。用作动物草垫的椰糠除外。
7. 目的和理由:本通报采用了新西兰关于椰糠和椰子壳纤维产品进口的进口卫生标准草案。为了制定符合菲律宾要求的,特别是关于分级、包装和标签的标准,根据现有的商业习惯做出了修改。本通报旨在提供关于产品批量验收的标准范围、产品说明、最低要求、分级、包装、取样和标签要求的一般理解。消费者保护和安全。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本命令将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本命令将在全面发行的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15天生效。
1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9/30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关于椰糠分级和分类的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本通报规定了要求,并且建立了椰糠(一种从椰子壳纤维提取的产品)分级和分类的制度。本通报覆盖了打算用作不同等级的栽培介质和园艺/农业用途制成品的椰糠。用作动物草垫的椰糠除外。

通报原文:[{"filename":"G_TBT_N_PHL_109En.doc","fileurl":"/uploadtbtsps/tbt/20090807/G_TBT_N_PHL_109E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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