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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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指令97/68/EC规定的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内燃机(经2002/88/EC 和 2004/26/EC修订)
ICS:[{"uid":"27.020"}] HS:[{"uid":"8407"},{"uid":"8408"}] |
5. |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7/68/EC关于统一成员国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内燃机气体和颗粒污染物排放限制措施的法律页数:28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1.澄清和完成了IIIB阶段发动机上市型号核准程序,2010年1月1日生效,增加了缺少的冷起动测试条件,并且修订了由于处理系统减少氮氧化物和微粒(PM)排放至符合指令规定的限制水平后复杂使用而产生的技术问题。 2.延长了某些专业小型手持设备的减损期(类SH:2 和 SH:3)。 3.根据灵活性机制简化了通报程序。 |
7. | 目的和理由:<br> 修订提案解决了紧急问题,澄清和完成了指令97/68/EC规定的发动机上市型号核准程序-目前法律中尚未完善,并且为企业和成员国自2010年1月1日起设计、生产及核准发动机提供了所需的时间。提案还延长了某些专业手持设备的减损期,为完善下一代技术提供时间,使后者能够在真正的市场条件下得到检验和执行,从而使这些小型发动机能够符合下一阶段限制。<br> 通报的要求中还包括某些采用灵活性机制的简化措施,在不废除机械上市管制的情况下减少行政负担和成本。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年12月底 拟生效日期: 2010年1月1日(公布之后给成员国6个月的过渡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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