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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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埃及特色蚕豆罐头
ICS:[{"uid":"67.060"}] HS:[{"uid":"2005"}] |
5. |
通报标题:埃及特色蚕豆罐头(7页,阿拉伯语;6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CAC 258- R“埃及特色蚕豆罐头”的条款8、9和10(包装、重量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本草案规定了下列各项: - 该产品应当包装在将保证最终产品卫生、营养和技术质量的容器中。 - 金属容器应当涂上一层适合于该产品的,没有机械缺陷和不生锈的食品等级涂料。 - 最终产品的容器应当不膨胀,内部压力在摄氏20度应当低于大气压。 - 容器应当适当的灌装产品,而且该产品应当不低于水容量的90%。 本草案同样还详述了标签要求,诸如:产品的名称“埃及特色蚕豆”、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商标或品牌、以包括食品添加剂(如果存在)递减的比例次序列出配料、净质量(或总质量)、生产的国家……等。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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