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电钻和冲击电钻
ICS:[{"uid":"25.140.20"}] HS:[{"uid":"8467.2100"}] |
5. |
通报标题: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电钻和冲击电钻特殊要求(5页希伯来语;30页英语和法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强制标准SI 757第2.1部分,用SI 60745第2.1部分代蘀。本修订标准采纳了国际标准IEC 60745-2-1第2.1版:2008-07,重点是以下部分: - 增加了额定每分钟空载转速的标志要求。 - 增加了使用冲击电钻时须佩戴护耳器的标志说明要求。 - 增加了在手握位置以外安装开关锁定装置的结构要求。 - 过载保护装置应为非自复位型。 - 附录 K对使用电池的工具和电池组规定了要求。 - 附录 L对带电源连接或非隔离电源的电池工具和电池组规定了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生命及减少贸易壁垒 |
8. | 相关文件: <br>-强制标准SI757第2.1部分<br> -新强制标准SI60745第2.1部分<br> -国际标准IEC60745-2-1第2.1版:2008-07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通常在官方公报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