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以色列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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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手持式电动工具
ICS:[{"uid":"25.140.20"}] HS:[{"uid":"8467.20"}] |
5. |
通报标题: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一般要求(10页希伯来语;293页英语和法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修订强制标准SI 757第1部分,用SI 60745第1部分代蘀。本修订标准采纳了国际标准IEC 60745-1第4版:2006-04,重点是以下部分: - 附录B对未与电源隔离的电机及使用非额定电压工具的基本绝缘规定了要求。 - 附录 K对使用电池的工具和电池组规定了要求。 - 附录 L对带电源连接或非隔离电源的电池工具和电池组规定了要求。 -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操作台在本标准的管辖范围内,附录 M规定了安全要求。 - 新标准增加了警告和安全标志并在说明手册中加了警告。 - 增加了防潮要求(II 类工具的漏电电流不应超过2mA,I类不应超过5mA)。 - 对辅助橡胶绝缘结构和绝缘障增加了机械强度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生命及减少贸易壁垒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通常在官方公报政府公告部分公布之后6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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