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管理局(BSMD)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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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醋
ICS:[{"uid":"67.040"}] HS:[{"uid":"2209"}] |
5. |
通报标题:醋(13页,阿拉伯语;10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在海湾标准(GSO)“醋”的第7条和第8条(包装和标签)中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草案规定了该产品应当包装在以前没有使用过的适当的、清洁、干燥和密封的容器内。容器不得造成该产品的口味、香味或颜色不合需要的任何改变。草案同样还规定了标签要求,诸如:产品的名称、醋酸的净百分率(m/v)等。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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