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
2. | 负责机构:工业部,农业和化学工业司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X]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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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精制糖
ICS:[{"uid":"67.180"}] HS:[{"uid":"1701.99.11.00"},{"uid":"1701.99.19.00"}] |
5. |
通报标题:工业部关于强制执行印尼精制糖国家标准的法令No. 83/M-IND/PER/11/2008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令草案宣布了所有国内生产及进口、在国内分销和销售的精制糖产品应满足的SNI要求。生产商和/或进口商应具备使用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并且应符合SNI要求。SNI标志的产品认证应由印尼国家认可机构(KAN)认可的产品认证机构通过以下程序颁发: a. 产品认证制度5(PSN 302-2006): a. 基于SNI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 b. 质量管理系统(QMS) SNI: 19-9001-2001/ISO 9001-2000或其修订的实施审核;其它公认的质量管理系统;和 b. 产品认证制度1b (PSN 302-2006): a. 国内产品:每3个月对每批次产品做基于SNI要求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 b. 进口产品:基于SNI要求的产品分析评估报告(CoA);或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验实验室进行产品取样和检验。 检验应由KAN认可、与KAN签署了相互承认协定(MRA)的认可机构认可或印尼工业部指定的检验实验室完成。 工业部农业和化学工业司是负责执行此法令的机构并且为法令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产品认证程序和SNI标志。 在国内市场分销的国内生产和进口精制糖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SN I01 3140.2-2006、HS.1701.99.11.00 和 HS. 1701.99.19.00。这些标准规定了范围、术语和定义、类型、质量要求、取样、检验方法、验收、标志要求和包装(这些标准是印尼语)。 |
7. | 目的和理由:<br> 1. 保护消费者<br> 2. 提高精制糖产品质量<br> 3. 制定公平的贸易竞争规则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法令签署之日 拟生效日期: 批准之后3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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