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
2. | 负责机构: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生物多样性保护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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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改性活生物体
ICS:[{"uid":"65.020"}] HS:[{"uid":"9814"}] |
5. |
通报标题:咨询文件:执行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法律提案页数:40页 使用语言:汉语和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中国香港现公开咨询关于在香港执行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新法律提案的意见。提案的主要目的是提供一个控制改性活生物体(LMOs)向环境释放的法律框架。提案使中国香港能够履行议定书的要求,并确保在适当水平防止改性活生物体(LMOs)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使用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1/3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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