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欧盟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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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丁苯吗啉、硫酰氟、氧化硼、硼酸、四硼酸钠和四水八硼酸二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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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丁苯吗啉作为活性物质包括在附录I中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6页,英语)-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硫酰氟作为活性物质包括在附录I中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6页,英语)-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硼酸作为活性物质包括在附录I中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6页,英语)-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氧化硼作为活性物质包括在附录I中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6页,英语)-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四硼酸钠作为活性物质包括在附录I中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6页,英语)-修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将四水八硼酸二钠作为活性物质包括在附录I中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6页,英语)-不把某些物质包括在关于生物农药产品上市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8/8/EC附录I、IA或IB中的欧盟委员会决议草案(4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这6个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将可能用于生物农药产品的丁苯吗啉、硫酰氟、氧化硼、硼酸、四硼酸钠和四水八硼酸二钠包括在欧共体活性物质肯定列表中。 本欧盟委员决议草案涉及企业原先打算提交风险及功效评估信息—基于此这些活性物质被允许保留在生物农药市场上-的活性物质清单。然而,提交信息的最后截止期限到来时,文件没有被提交。因此,这些物质无法按照生物农药指令98/8/EC第16条第2款规定的10年审查计划被审查,现决定12个月的逐步退出期之后从生物农药市场撤销这些物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协调欧洲生物农药产品市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03/ 拟生效日期: 2009/04/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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