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疾病控制中心(HHS, CDC) (450)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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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呼吸器
ICS:[{"uid":"13.340.30"}] HS:[{"uid":"9020"}] |
5. |
通报标题:关于呼吸器的质量保证要求页数:1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提议更新在法规法典(CFR)第42编第84部分的,现行的关于由卫生与公众服务部(HHS)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的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NIOSH’’)批准的所有呼吸器制造的质量保证要求。拟议的新要求将要求呼吸器制造商遵守广泛采用的关于质量管理系统的自愿性协商一致标准,将更新特别针对由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批准的呼吸器制造质量保证的技术要求,并且将规定管理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局有关质量保证监督活动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2/0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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