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公共卫生办公室,伯尔尼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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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 HS:[{"uid":"17"},{"uid":"18"},{"uid":"19"},{"uid":"20"},{"uid":"21"},{"uid":"22"}] |
5. |
通报标题:联邦内政部关于糖、甜味食品和可可制品的法令修订草案页数:18页 使用语言:法语和德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第2章“糖及糖制品”的新结构及根据关于人类消费的糖的理事会指令2001/111/EC某些规定的修订。 - 甜果制品(根据法令GZ: 75210/0005-IV/7/2006 v. 2.7.2006公布的奥地利食品手册第IV版,法典第B22章 糖及糖的类型),异麦芽酮糖(根据欧盟委员会决议2005/581/EC)和D-塔格糖(根据食品标准局评估)被吸收为新的糖类型(第13a条第5-7款,第14 条第5-8款, 附录1第14、16 和17项)。 - 第14 条第1款:被修改以符合指令2001/111/EC:净重20克以上必须显示重量(以前是50克)。 - 第14 条第2-3款:这些款项包含关于液体糖、转化液体糖和转化糖浆标签的新规定,依照指令2001/111/EC。 - 第31-53条:定义被修改以适应关于人类消费的可可和巧克力制品的指令2000/36/EC的限制。 - 附录1:列出了所有许可的糖类型,依照欧洲法律和国际标准。 - 附录1a:这个新附录包含一个修订的不同类型的糖产品清单,清单以前在附录1中。此外,干香草果最低含量要求随香草精的量而增大,香草精的量相当于干香草果最低含量。 |
7. | 目的和理由:健康及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年3月中 拟生效日期: 2009/04/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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