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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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添加了氟化物的包装水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亚出售的进口的和国内生产的食品
ICS:[{"uid":"67.160.20"}] HS:[{"uid":"2201"},{"uid":"2202"}] |
5. |
通报标题:A588号申请的评估报告草案 – 加氟包装水页数:115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已经收到了一份申请,要求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批准在包装水中自愿添加氟化物。其明确的请求允许在非碳酸包装水中添加0.6和1毫克/升氟化物(自然存在和添加的氟化物总数)的许可,并且要求强制性标示,显示已经添加了氟化物。如果对法典拟议的修订获得批准,将只适用于添加氟化物的包装水,而不适用于含有自然存在氟化物的产品。 |
7. | 目的和理由:<br>所有要求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该法典)的申请必须进行下列目标的评定;(a) 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b) 提供足够的与食品相关的信息,使得消费者能够做出知情的选择;以及(c) 防止误导或欺诈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已向政府通报,预期随后在2009年3月批准(公报),政府正在考虑中 拟生效日期: 2009年3月,政府正在考虑中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1/0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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