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农林水产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番茄加工产品
ICS:[{"uid":"67.080"}] HS:[{"uid":"20"}] |
5. |
通报标题:番茄加工产品质量标签标准修订概要页数: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番茄加工产品的定义修订如下: (1) 水果和奶制品不允许作为原料用于番茄水果汁、蕃茄酱、番茄汁和辣酱。 (2) 番茄汁可溶性固形物总百分比从“9-25%”变为“8-25%”,因为食品酱需要低浓度的番茄汁。 |
7. | 目的和理由:为反应番茄加工产品的实际生产情况及在消费者选择番茄加工产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更充分的产品信息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年冬季(公布在官方公报上) 拟生效日期: 公布在官方公报上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