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博茨瓦纳 |
2. | 负责机构:博茨瓦纳标准局(BOBS)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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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牛饲料、鸡饲料、原料牛奶、巴氏灭菌牛奶、源自牛奶的酸乳酪、酸牛奶、源自牛奶的酪乳、高粱、豆类(豆子)、花生酱、鱼罐头、海产软体动物罐头、甲壳类动物罐头、13安培装有熔断器的插头、13安培有、无开关掣的插座、13安培适配器、电熨斗、液化石油气调节器、塑料袋、水泥、预包装商品标签
ICS:[{"uid":"99.100"}]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标准(进口检验)法规,2008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规文本主要对上述任何一种产品进口到博茨瓦纳之前应用符合性证明做出了规定。法规进一步规定了认可由原产国经认可的机构发给的符合性证明。不符合该法规将构成按照法律处罚的犯罪。法规同样还规定了在不服的情况下上诉的程序。其提供了受控产品的列表和可适用的标准。详细信息请参见法规。 |
7. | 目的和理由:目标是在指定的商品进口到博茨瓦纳时,控制其质量。目的是保护消费者防止由于消费不合格的商品造成对健康的不良影响。这里的消费者包括人和动物。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01/12 拟生效日期: 2009/01/12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12/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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