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哥伦比亚 |
2. | 负责机构:商业工业旅游部法规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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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烈酒;白兰地酒;干邑白兰地酒;金酒和杜松子酒;利口酒和甜酒(大茴香酒,薄荷酒);皮斯科酒;朗姆酒;辛加尼酒;龙舌兰酒;葡萄酒或葡萄渣蒸馏制成的烈酒;伏特加;威士忌及其它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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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商业工业旅游部“颁布酒精饮料标签技术法规”的决议草案页数:6页 使用语言:西班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报的决议草案包括以下方面:颁布;目的;范围;除外;定义;合格评定程序;监督和检验机构;处罚制度;生产商和进口商责任;其它机构规定的要求;生产商和进口商注册;复审和更新;通报和有效期。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可能的误导消费者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决议签署之日 拟生效日期: 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9/01/0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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