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430)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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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人类及动物消费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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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不允许进口美国的食品标签要求页数:13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已颁布了一项要求所有者或收货人在不允许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上粘贴标签的法规提案。标签应标明“不允许进入美国”。提案规定了标签的参数规格(如字体大小)及正确粘贴标签的检验程序。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采取此项措施以防止不允许进入美国的食品被再次提交,促进进口食品检验,贯彻2002 年公共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预备应对法。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及动物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12/0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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