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交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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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机动车辆座椅靠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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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机动车辆安全法规(座椅靠枕)修正提案(5页,英语和法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机动车辆安全法规(MVSR)目录IV标准202(座椅靠枕)的修正提案(下称加拿大安全标准),将更新车辆额定总重量为4 536千克或以下的乘用车、三轮车和每一种卡车、公共汽车或多用途乘用车的座椅靠枕要求。本修正提案将为乘员提供防止在碰撞事故中颈部受伤的经改进的保护。除了提供经改进的乘员保护之外,本规章的更新对将由于与北美洲法规不一致造成的对制造商的负担减到最少是必要的。 本修正提案是有助于预期的座椅靠枕要求国际统一的第一步。本修正提案将使加拿大安全标准的要求与美国联邦法规法典第49编第571部分相应的安全标准202相一致。制定类似的国际座椅靠枕安全要求的工作目前正在有效的进行中,当该工作完成时,预期关于座椅靠枕的世界的法规要求将是一致的。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通常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5至8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这些法规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第II部分公布之日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11/27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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