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德国 |
2. | 负责机构: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能安全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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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柴油(译者注)(KN号:2710 19 41, 3824 90 91, 3824 90 97, 2711 12 11 – 2711 19 00, 2711 21 00;
ICS:[{"uid":"75.160.20"}] HS:[{"uid":"2710"},{"uid":"2711"}] |
5. |
通报标题:修订第10版联邦排放控制法执行法令的法令(关于燃料质量和标签的法令,第10版BImSchV)页数:10页 使用语言:德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法令特别增加了柴油燃料中的生物柴油最低百分比以适应技术进步。百分比由目前的5%增加到7%。 运输燃料的质量要求在德国工业标准(DIN)中规定并且合并到燃料质量和标签法中。 |
7. | 目的和理由:为保护气候,德国政府认为应该适当增加混合运输燃料中生物燃料最低百分比以适应技术进步。因此制定了减少使用受限化石能源的方针。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11/ 拟生效日期: 2009/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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