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新加坡 |
2. | 负责机构:国家环境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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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单相干衣机,即,由一个转筒(在转筒内纺织材料通过翻滚烘干),以及一个加热装置(用电加热用于烘干转筒内纺织材料的空气)组成的组合件。该干衣机(不是二手商品)应当具有10公斤或10公斤以下的额定容量。
ICS:[{"uid":"97.060"}] HS:[{"uid":"8451 2100"}] |
5. |
通报标题:环境保护和管理(注册商品)命令(英语)环境保护和管理(节约能源)法规(英语)两份文件可在http://agcvldb.agc.gov.sg/html/homepage.html在线查看;(现行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注册商品)命令和环境保护和管理(节约能源)法规将修订,从09年4月份起将扩充上述第(4)项中定义的干衣机的强制性注册和标签要求)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所覆盖的所有干衣机,如果在新加坡供应必须注册并贴上标签,以便提供关于其能效等级的信息。为了注册,所覆盖的干衣机必须按照下列测试标准测试,该标准将用于确定其能效: 器具 类型 适用测试标准 干衣机 所有 IEC 61121 (2005):家用转筒式干衣机 – 性能测定方法 IEC测试标准的副本可以在www.iec.org 获取。 |
7. | 目的和理由:通过标签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能效信息。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9/04 拟生效日期: 2009/04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10/06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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