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吉尔吉斯斯坦 |
2. | 负责机构:经济发展和贸易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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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车辆及其零部件(译者注)
ICS:[{"uid":"43."}] HS:[{"uid":"87"}] |
5. |
通报标题:地面车辆安全页数:12页 使用语言:俄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现在的技术规则的作用扩大到在吉尔吉斯共和国境内进行的车辆及其零部件运营、贮存、运输、变卖及回收的所有程序,并且规定了地面车辆安全的最低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坚持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防止在地面车辆及其零部件维修、运输和回收的同时出现危险和有害的因素。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待通知) 拟生效日期: 待通知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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