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法国 |
2. | 负责机构:内政、海外和地方事务部;民防和安全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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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游乐场和游乐园吸引人的游乐设施和乘骑物、机械,以及建筑物
ICS:[{"uid":"97.200.40"}] HS:[{"uid":"95.08"}] |
5. |
通报标题:2008年2月13日的,关于游乐场和游乐园吸引人的游乐设施和乘骑物、机械,以及建筑物安全的第2008-136号法律的执行法令页数:7页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所通报的法令规定了游乐场和游乐园吸引人的游乐设施和乘骑物、机械,以及建筑物必须符合的安全要求;这类设备技术检查的范围和程序;以及负责此类检查的机构的认可条件和程序。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由于使用这类设备可能导致的事故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 拟生效日期: 第14条至16条:在公布之日生效;其它条款:公布之后六个月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作为紧急事宜处理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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