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乌干达 |
2. | 负责机构:乌干达国家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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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化妆品标准
ICS:[{"uid":"71.100.70"}] HS:[{"uid":"33"}] |
5. |
通报标题:化妆品;1. US 191:2007,化妆品行业的凡士林—规范(第2版);范围:本乌干达标准对作为化妆品行业原材料的凡士林规定了要求和取样及检测方法。标准没有对最终产品规定要求(23页,英语);2. US 484: 2007,化妆品标签—一般要求(第2版);范围:本乌干达标准对化妆品标签规定了一般要求(11页,英语)页数:23页,1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文件对化妆品行业规定了产品规范和标签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促进消费者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04/30 拟生效日期: 旅游、贸易和工业部部长宣布为强制性标准之后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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