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林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局(BSDM)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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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大豆蛋白产品
ICS:[{"uid":"67.060"}] HS:[{"uid":"12.01"}] |
5. |
通报标题:大豆蛋白产品页数:7页 使用语言:阿拉伯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海湾标准GSO “大豆蛋白产品”第6条和第10条(包装和标签)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法规规定产品应装在能够在运输、存储和装卸过程中保持产品干燥与干净的清洁及便利容器内。规定标签要求如下:产品种类和名称,可接受的健康声明,产品类型,添加剂、维生素和需物质清单,有效期及其它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支持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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