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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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保健功能食品
ICS:[{"uid":"67."}] HS:[{"uid":"98.03"}] |
5. |
通报标题:保健功能食品标签标准’修正提案页数:10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通过允许使用较小的印刷字体,允许小包装产品标签上的字体尺寸例外 - 同时使用标志和文字表示保健功能食品 - 显示关于营养的每日摄入量代蘀份餐量,以及功能信息 - 除了标示维生素或需物质增补剂之外,要求标示保健功能食品的维生素和需物质含量,以改进营养信息的标签 - 重新规定标示的和测定的营养值之间差异的允许公差 - 通过删除多余的或不必要的信息,澄清功能信息的标示,并且声明在标准或规范中规定的,或者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专员认可的功能 - 规定不受限制地选择良好生产规范(GMP)证书标志的颜色 - 对同样也由保健功能食品标签标准覆盖的法规应用关于食品等的标签标准。这些例子包括“过敏成分”、“辐照产品或成分”、“人参的标准图解”、“人参原产地的标准说明”、“每日参照值”、“按照年龄建议的韩国人每日定量”、“应当标示食品添加剂名称和使用意图”、“食品添加剂的缩写和主要用途”。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04/11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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