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立陶宛 |
2. | 负责机构:环境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 2.9.2,[ ] 2.10.1,[X]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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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建筑产品
ICS:[{"uid":"91."},{"uid":"93."}] HS:[{"uid":"9811"}] |
5. |
通报标题:建筑产品技术法规草案STR 1.03.02:2007建筑产品合格声明页数:3页 使用语言:立陶宛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通报的建筑产品技术法规规定了建筑产品合格声明的一般要求。当建筑产品声明符合协调技术规范时,本法规的要求有效,只要说明适用1988年12月21日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建筑产品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理事会指令89/106/EEC和置换上述指令规定的建筑产品技术法规STR 1.01.04:2002“建筑产品。合格声明和‘CE’标志” 及特殊产品协调技术规范规定的理由。 |
7. | 目的和理由:建筑产品技术法规STR 1.03.02:2002“建筑产品合格声明”的修订是按照立陶宛共和国的法律要求制定的。起草本法规草案考虑到了法规第II章提到的文件变化并且依照1988年12月21日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建筑产品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理事会指令89/106/EEC的规定。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WTO秘书处通报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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