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巴西 |
2. | 负责机构: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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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甲醛溶液
ICS:[{"uid":"71.080.80"}] HS:[{"uid":"29.12"}] |
5. |
通报标题:2007年11月22日的第110号决议草案 – 关于禁止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甲醛的技术法规页数:2页 使用语言:葡萄牙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草案禁止以零售形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物质甲醛。依照2001年9月11日的RDC162法规和2005年7月25日的RDC215号法规,或所有可能变更或蘀代这些法规的法规,继续允许作为防腐剂或指甲增强剂在个人卫生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的物质甲醛。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消费者健康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02 拟生效日期: 2008年批准之后180天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01/23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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