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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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所有国家。进口的(以及国产的)在澳大利亚/新西兰销售的蜂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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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第A602号申请 – 外来残留物限量(对二氯苯)页数:121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第A602号申请的目的是将蜂蜜中0.1 毫克/千克对二氯苯(1,4- 二氯苯)外来残留物限量包括在内,时间为五年。 |
7. | 目的和理由:编入一项暂时的外来残留物限量,允许销售含有对二氯苯残留物的蜂蜜,规定残留量不得超过0.1 毫克/千克。1,4- 二氯苯的外来残留物限量(ERL)根据TBT协定通报,因为其是在蜂蜜中的允许残留物限量与公众健康不相关,而且不同于最高残留限量,与当前使用的某种经认可的化学品无关。因此这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不是卫生或植物检疫措施。 所有要求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申请必须进行下列目标的评定;(a) 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b) 提供足够的与食品相关的信息,使得消费者能够做出知情的选择;以及(c) 防止误导或欺诈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已向政府通报,预期随后在2007年末批准(公报),政府正在考虑中。 拟生效日期: 待政府考虑发布公报的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8/02/08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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