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环保局(EPA)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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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水银温度计
ICS:[{"uid":"17.200.20"},{"uid":"11.040.55"}] HS:[{"uid":"9025"}] |
5. |
通报标题:“关于禁止进口和销售水银温度计”的提案页数:6页 使用语言:中文,可获得英译版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已经认识到水银对环境和人体的严重伤害,环保局将提议根据《废物处理法案》,禁止销售和将水银温度计进口到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特别关税区。本提案的文本包括下列内容: - 定义禁止的产品和受控制的公司; - 禁止进口水银温度计的条件和期限,以及将允许此类进口产品的豁免; - 禁止销售水银温度计的条件和期限,以及将允许所述温度计销售的豁免; - 水银温度计进口、销售和相关活动的监督。 生效日期的确定。 |
7. |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和减少废物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2008/07/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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