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
2. | 负责机构: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太阳镜
ICS:[{"uid":"13.340.20"}] HS:[{"uid":"90."}] |
5. |
通报标题:根据《商品检验法案》的公告页数:2页 使用语言:中文,可获得英译本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太阳镜是一种保护眼睛防止太阳辐射的个人防护装备。为了确保投放市场的太阳镜对眼睛提供适当的保护,标准计量检验局将提议这些产品须经强制性检验,而且合格评定程序将是我们的符合性方案公告。 |
7.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01/01 拟生效日期: 2008/04/1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