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卫生部卫生设备与技术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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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玩具
ICS:[{"uid":"97.200.50"}] HS:[{"uid":"95"}] |
5. |
通报标题:关于制造、进口或分销供在菲律宾销售的玩具的公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行政令提案页数:10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应当适用于在菲律宾销售或免费赠送的玩具的所有当地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 为了确保菲律宾儿童使用当地制造的或进口的玩具或任何其它打算供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安全,贸易工业部(DTI)制定了关于玩具的菲律宾国家标准。 为了执行本标准,卫生部依照共和国法案7394(另称为菲律宾消费者法案)第43条的第III章第II编“危险物质”,特此发布这些“关于向为菲律宾市场制造、进口或分销玩具的公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法规”,下称“法规”。 |
7. | 目的和理由:制定这些法规,规定了管理在菲律宾的玩具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的许可证指南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应当在全面发行的两种报纸或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十五天生效。 拟生效日期: 应当在全面发行的两种报纸或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十五天生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12/05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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