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经济产业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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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空间加热器,带燃烧器的浴缸燃气热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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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修订“省颁法令气体效用工业法技术要求”及“省颁法令确保液化石油气交易安全和最佳化法技术要求”( 翻译摘要:2页,英语)。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1. 强制无排气管式燃气快速热水器安装防止不完全燃烧防止器运行之后再点火的“联锁装置”。 另外,应防止正常运行中不完全燃烧防止器运行之后再点火超 过连续3次。 2. 强制无排气管式燃气快速热水器和无排气管式机械通风燃气空间加热器具备通知消费者不完全燃烧防止器已运行的功能。 3. 修订无排气管式燃气快速热水器和无排气管式燃气空间加热器的不完全燃烧防止器启动运行的一氧化碳浓度值 4. 修订无排气管式燃气快速热水器和无排气管式燃气空间加热器的不完全燃烧防止器启动运行的时间。 5. 强制无排气管式燃气快速热水器和无排气管式燃气空间加热器在机身上提示如果使用时不通风可能导致死亡的警告。 6. 考虑到2007年4月排气管式燃气快速热水器的修订对无排气管式燃气快速热水器和无排气管式燃气空间加热器的功能增加了以下2项内容。 (i) 防止不正当的改造安全装置及加强耐久能力。 (ii) 强制故障保险设计。 7 修订燃气设备正常燃烧中一氧化碳浓度的理论值。 |
7. | 目的和理由:产品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12/ 拟生效日期: 2008/04/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12/14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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