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瑞士 |
2. | 负责机构:联邦公共卫生局,伯尔尼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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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食品
ICS:[{"uid":"67."}] HS:[{"uid":"9850"}] |
5. |
通报标题:内政部关于食品标签和食品广告的法令修正草案页数:16页 使用语言:法语和德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使瑞士法规与2006年12月20日的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在食品上做出营养和健康声明的法规(EC) No. 1924/2006相一致。 - 自2002年以来,在瑞士允许关于维生素、需物质,以及其它营养素的某些声明。为了确保法律的确定性,这些现在将明确的列入附件8。 - 对于需经电离辐照处理的半成品和半制品,除第37条的第1段(用于电离辐照处理产品的设备的位置,以及负责该设备的人的姓名和地址/平均总吸收量)之外,必须提供更详细的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健康和消费者保护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8/01/16 拟生效日期: 2008/0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12/10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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