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韩国 |
2. | 负责机构:农林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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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肉类(牛肉、猪肉)
ICS:[{"uid":"67.120"}] HS:[{"uid":"02"}] |
5. |
通报标题:拟议的农林部(MAF)关于通过切割、分等级和分类型对肉类部位分类的公告修正草案页数:21页 使用语言:韩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反映了肉类市场环境的变化,并使得肉类分类标准更清楚。经修订的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 从牛肉的10次大分切,或猪肉的7次大分切获得的次分切,将从目前牛肉分29部位重新分类为39部位,猪肉从17部位重新分类为22部位。 - 肉类零售商应当标示大分切肉类部位的名称。他们可能宁愿标示次分切。 - 对于进口的肉类,应当依照本公告中描述的分类标准做出标示。然而,特别是由于不同的大分切部位混合在该产品中,此类标示不太可能,此时允许肉类零售商使用由出口国标示的部位名称。在这种情况下,该标示可以包括通过按照本公告分类,指示出所包含的所有肉类部位名称,对出口国的部位名称作出的适当解释。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诈行为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通报日期起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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