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日本 |
2. | 负责机构:厚生劳动省,经济通产省,环境省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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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使用苯酚、2-(2H-苯并三唑-2)-4、6-二(1甲基-苯乙基)苯酚[美国化学文摘社登记号3846-71-7]的下列产品: - 装饰薄板 - 胶(植物或动物制成的胶除外)、油灰,以及填充或密封用的填料 - 油漆和印刷油墨 - 头盔 - 机动车辆部件(用金属制造的部件除外) - 照明设备盖罩 - 保护眼镜的镜片和眼镜框架 - 除臭剂 - 蜡 - 冲浪板 - 油墨色带 - 照相纸 - 钮扣 - 塑料制品(例如管子、浴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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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关于化学物质评估及其制造法规等法律的内阁令修正案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根据关于化学物质评估及其制造法规等法律(下称“该法律”)的第13条,下列产品中如果使用苯酚、2-(2H-苯并三唑-2)-4、6-二(1甲基-苯乙基)苯酚,一种列入I类的化学物质,将指定为禁止进口的产品。 - 装饰薄板 - 胶(植物或动物制成的胶除外)、油灰,以及填充或密封用的填料 - 油漆和印刷油墨 - 头盔 - 机动车辆部件(用金属制造的部件除外) - 照明设备盖罩 - 保护眼镜的镜片和眼镜框架 - 除臭剂 - 蜡 - 冲浪板 - 油墨色带 - 照相纸 - 钮扣 - 塑料制品(例如管子、浴缸)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由于使用苯酚、2-(2H-苯并三唑-2)-4、6-二(1甲基-苯乙基)苯酚的产品造成环境污染,由于其无生物降解性、高度生物浓缩,以及慢性毒性,这是一种潜在危险的物质,因此根据该法律指定为列入I 类的化学物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10 拟生效日期: 2008/05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10/1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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