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
4. | 覆盖的产品:农作物种子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 》页数:6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文件规定了油菜、向日葵、花生、芝麻和油用亚麻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上述所提及的油料类种子。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质量要求;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发布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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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油菜、向日葵、花生、芝麻和油用亚麻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上述所提及的油料类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