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中国 |
2. | 负责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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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ICS: HS: |
5. |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5部分: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页数:22 使用语言:中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部分规定了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批准后12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通报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3 / 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custom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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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和标志。
本部分适用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的测量热解粒子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