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加拿大 |
2. | 负责机构:运输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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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残疾人的固定系统
ICS:[{"uid":"43.040"}] HS:[{"uid":"8707"}] |
5. |
通报标题:关于机动车辆固定系统和助推器垫安全法规的修正提案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语和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修正提案关于残疾人固定系统,该系统是机动车辆固定系统和助推器垫安全法规(RSSR)的一部分。机动车辆固定系统和助推器垫安全法规管理各种供儿童用的固定系统的安全性能,包括供残疾人用的固定系统。 加拿大法规要求当安全带设计用于重量超过22千克(48磅)的人时,残疾人安全系统的座位安全带编织物宽度为46毫米。这些相同的条款规定了当固定系统设计用于重量为22千克(48磅)或低于22千克的人时,允许座位安全带的最低宽度为38毫米。与美国相比较,美国始终要求供所有残疾人固定系统的安全带编织物宽度至少38毫米,并且根据记录没有涉及这些安全带宽度的安全问题。该差异阻碍了供重量超过22千克(48磅)的残疾人固定系统在加拿大分销。 根据美国的经验,预期允许最低宽度为38毫米的安全带编织物将为加拿大驾车的公众提供一种安全的交通设施。 由于加拿大既没有这些产品的制造商,在加拿大也买不到更宽的座椅安全带编织物,残疾人不能获得安全并具有符合性的旅行设施。由于此类产品在美国可以购买到,因此政府认为,为了两个市场之间贸易的可行性,并使得加拿大人能够使用这种安全,但在加拿大市场上尚不能购买到的产品,紧急需要统一其关于该问题的要求。预期本修正案将为残疾人群提供更多必要的灵活性选择方案。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安全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在加舀大官方公报第I部分公布起5到7个月内 拟生效日期: 本措施的批准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8/2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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