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荷兰 |
2. | 负责机构:卫生、福利与体育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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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使消费者避免引起极高燃烧危险的服装。
ICS:[{"uid":"61.020"}] HS:[{"uid":"61"},{"uid":"62"}] |
5. |
通报标题:关于商品法案第18(a)条(通用产品安全条款)内服装防火安全的执行协议页数:2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作为监督遵守禁止销售引起极高燃烧危险服装的一部分,根据商品法案第18(a)条,基于指令2001/95/EC,监督机关已与荷兰纺织服装行业的代表达成协议,大意是在荷兰销售的服装除睡衣外应符合可燃性实验。实验应按照ASTM D1230进行,火焰接触时间1秒钟。火焰扩展到127mm应不少于4秒钟。 |
7. | 目的和理由:荷兰政府想使消费者避免引起极高燃烧危险的服装。为此,必须达成关于使用标准的协议。被广泛用于检测和评估服装防火安全特性的最常用标准是美国标准ASTM D1230。商品法案第18(a)条禁止销售不安全产品,以执行指令2001/95/EC(一般产品安全指令)。荷兰食品和消费品管理局(荷兰语缩写VWA),作为商品法案的监督机关,已达成执行关于引起极高燃烧危险服装的第18(a)条的协议。不符合第6项规定的实验要求的服装被认为违反商品法案第18(a)条,因此禁止销售。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08/12 拟生效日期: 2008/05/01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7/1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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