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美国 |
2. | 负责机构:环保署(EPA)(273)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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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全地形车的排放
ICS:[{"uid":"13.020"},{"uid":"13.040"},{"uid":"19.020"},{"uid":"43.160"}] HS:[{"uid":"8703.10"}] |
5. |
通报标题:全地形车废气排放测试程序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在2002年11月8日公布的一项规则中,环保署发布了从2006型号年开始的新的娱乐车排放标准。该标准包括通常称为全地形车的非道路车辆/发动机的新的管控种类。在该法规制定中包括一项暂定规定,允许制造商在2009型号年之前以证明全地形车在稳定状态、基于发动机、负载循环的废气排放范围之内,代蘀对2006型号年及随后型号年有效的,瞬间,基于底盘的废气排放联邦测试程序。在这项法规制定中,我们正在提议扩充该暂定规定的有效性,在某些情况下,一直到附加的六个型号年,在这之后基于底盘的联邦测试程序将成为唯一可利用的测试程序。更为明确的是,制造商将必须证明在2014型号年联邦测试程序中的废气排放发动机系列不少于50%是美国直接生产的,并且在2015型号年将为100%。只用一种“全地形车废气排放发动机”发动机系列的制造商在2015型号年之前不需要使用联邦测试程序。对于那些尚未这样做的制造商,这将允许有附加的时间基于先前公布的联邦测试程序,证明所利用的合同设备或所达到的国内实际生产率。 |
7. |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5/29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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