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法国 |
2. | 负责机构:农业渔业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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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种类T4.1(高地隙轮式拖拉机)和T4.2(超宽轮式拖拉机)农业或林业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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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属于2005年9月30日的第2005-1236号法令第8条归类的种类之一的农业或林业拖拉机的国家类型批准令页数:30页 使用语言:法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为了职业的安全和将此类车辆投放法国市场,所通报的文件旨在规定T4.1和T4.2种类的拖拉机的国家类型批准形式。本命令授权国家农业和环境工程研究中心(CEMAGREF)进行检验和测试,并发布国家批准决议。本文件规定了类型批准申请必须随附的资料内容。其规定了技术合格评定的标准,包括涉及说明书手册的标准,并提供了合格评定的模式和符合性标志。 |
7. | 目的和理由:来自T4.1种类拖拉机设计的主要危险是,由于其高地隙可能提高其重心,同时降低了稳定性,并在翻倒过程中增加动力的产生,因此此类车辆可能会翻倒或侧翻。 同样也有涉及使用方法及与接触运动部件的事故报告。每年平均发生一到两起死亡,以及六到七起事故,通常涉及受害人被没有配备侧翻保护结构的拖拉机碾压。 T4.2种类的拖拉机主要是在大面积农田中作业。其在职业危险方面,与标准的轮式拖拉机没有差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07 拟生效日期: 依照本命令中所规定的时间表,在法兰西共和国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0、12或24个月。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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