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阿尔巴尼亚 |
2. | 负责机构:经济贸易能源部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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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压力设备
ICS:[{"uid":"23.020.30"}] HS:[{"uid":"7311"},{"uid":"7613"}] |
5. |
通报标题:批准“关于压力设备”法规的部长会议决议草案页数:57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部长会议决议草案适用于每平方厘米最高可允许压力超过0.5巴(bar)的压力设备和组件的设计、制造和合格评定。本决议要求负责工业的部门采取所有适当的措施,确保只有当压力设备和组件适当的安装和维护,并且用作其预期的用途时,不会危及人类健康和安全,以及不会危害家畜或财产的适当情况下,方可投放市场和投入使用。依照《通用产品安全法》第10条第1段“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符合阿尔巴尼亚统一标准的压力设备和组件应当经认定符合该基本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旨在规定压力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合格评定规则,提高其质量和保护人类生命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2007/04/24 拟生效日期: 2007/06/23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自WTO秘书处分发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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