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报成员:菲律宾 |
2. | 负责机构:贸易与工业部,产品标准局。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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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电线和电缆。
ICS:[{"uid":"29.060"}] HS:[{"uid":"8544"}] |
5. |
通报标题:菲律宾国家标准草案(DPNS) 261:2007—电线和电缆—公路车辆用PVC绝缘低压电缆—规范页数:19页 使用语言:英语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本通报对额定电压50V直流、工作温度80oC、用于公路车辆电力系统的聚氯乙烯(PVC) 绝缘电线规定了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本通报撤销并代蘀了PNS 261:1995。本次修订是为了适应目前的需要和消费者的要求。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标准在其公布在一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之后15天生效,副本必须提交菲律宾大学法律中心。 拟生效日期: 标准在其公布在一份普通发行的报纸上之后15天生效,副本必须提交菲律宾大学法律中心。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2007/06/02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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